未成年人交友不慎容易走邪路

原创|2015-12-10 18:32

媒体曾经报道过这样一起学生结伙盗窃案件。6名团伙成员在案发时平均年龄不到18岁,几个人同校、同班、同宿舍,更令人吃惊的是他们所学专业竟然是保安。

在公安机关的预审室里,17岁的嫌疑人小力供述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两年前我们6个人从不同的地方来到学校,分在同一宿舍,关系都不错。学校管理的挺严格的,业余生活很寂寞,我们都不习惯,一商量就决定溜出去热闹热闹。从此,我们6个人经常翻墙出去抽烟喝酒。久了老是抽烟喝酒就感觉没意思,而且家里给的钱也不太够。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在外面喝酒,也点不起什么菜。当时就有人说,老是这样不好玩,咱们不如顺便去‘拿’点东西,接着酒劲大家都很赞成.....”

不良行为

后来,经常作案,胆子就打了,法律知识也都抛到了脑后,什么之前就拿什么。他们作案时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顺利。快毕业了,他们商量着干点大的,因为今后一分配,就没机会一起‘拿’了。于是,去了一家手机店,这次他们就被抓了。

从一次偷东西到被公安抓获,前后将近2年时间,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他们自以为做得谨慎,而且也确实如此,几个小“铁哥们儿”心很齐,有事经常互相“打掩护”。蒙了家长也蒙了学校,他们的盗窃行为一直没有被发现。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6名学了法律知识,但并没有树立起守法意识的少年,最终得到的不是学校的毕业证书而是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这个案例非常引人深思。

其一,法制观念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嘴上的教条,而是指导人们正常社会行为的思想意识。说起未成年人犯罪,确实有很多人因为不知法而犯法。那么,这6名在保安学校学了两年法律的学生,为什么也会违法呢?说到根本,是学法不等于懂法,懂法不等于守法,守法习惯的养成在树立遵从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的观念和意识。而这几个少年把学习法律知识仅仅当成了取得毕业文凭的垫脚石,考完试又把知识还给了老师,甚至没有对法律的敬畏感。

其二,交友不慎,害人害己。未成年人由于年龄相近,心理水平,志趣爱好及价值观接近,很容易走到一起,这没什么错。但他们并不理智,识辨能力差,容易感情用事,也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因此,提高辨别力,正确地把握自己十分重要,家长,老师也责无旁贷地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引导和关心。未成年人可塑性大,交好朋友,互相帮助,一起提高;交坏朋友,互相感染,一起堕落。这6名少年,同班同寝,从夜里溜出去喝酒,到走向犯罪,团伙成员互相感染起了极大的作用。由此可见,少年交友一些要谨慎。

青春期少年处于成长阶段,心理极不稳定,他们大多活泼,好动,希望被人关爱,理解。一旦他们这些需求不能在家庭和学校得到时,就会到社会上去寻求。他们好幻想,容易给自己认为美好的人和事物涂上主观臆想的情感色彩,乐于仿效和甘心听从。因此,在社会上就非常容易受到坏人的引诱和利用。鉴于青春期少年的这种特点,家长一定要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要了解自己的孩子喜欢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这些人的品行怎样,家教如何,有无不良嗜好,不良行为。对于孩子在社会上交友,更要保持高度警惕。要给孩子讲清厉害关系,要了解对方的人品,职业,了解他们在一起做什么,一旦发现不良的面头,就要及时制止,以免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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