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骗了30多万 已婚女获刑7年

网络整理|2017-06-04 08:39

乌兰察布市女子吕某隐瞒已婚的事实,利用网络交友平台网恋诈骗一名男子30多万元。

5月15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

违法所得305062.89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王某。

网恋的危害已婚女网恋遭遇网络诈骗.jpg

2016年5月,王某通过手机QQ与吕某认识。

吕某告诉王某,她叫林墨语,并另外虚拟了3个好闺蜜加王某的QQ聊天,以取得王某的信任。

她谎称自己的父亲是做煤炭生意的,母亲是大学教授。

6月5日,吕某骗王某说打车丢了钱,王某给她发了微信红包。

在交往中,吕某说自己在昆区王府井开女装店,雇有店员。

而同是吕某扮演的“闺蜜”跟王某聊天说“林墨语没钱还账,手机丢失”。王某又给吕某和她的“闺蜜”微信转账。

在随后的交往中,吕某以去韩国代购化妆品、服装店进货、店员开工资、给家人办理丧事等借口,先后诈骗王某30多万元。

王某感觉受骗了,便要求吕某还钱,经过多次索要,吕某分两次退给他共计9000元。

王某随后报了警。12月16日,吕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网民,网络交友平台在为年轻人提供自由交流方式的同时,其虚拟性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所以,大家在网络交友平台与网友交流和聊天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避免被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