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爱是孩子叛逆的根源!父母该如何去爱自己的孩子?

原创|2019-01-09 14:48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独生子女的比例显著增加,由于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所处的特殊地位,父母对子女过分宠爱娇惯,过多照顾满足,过分迁就保护,视他们为掌上明珠,捧为“小太阳”。只要孩子吃得满意,穿得舒服,玩得开心,花得顺心,家长就感到莫大高兴,甘心情愿地为孩子牺牲一切,甚至是自己的幸福。殊不知孩子在享受和被呵护的物质基础与被宠爱的诸多亲情基础上养成了意志消沉、贪图享受,不思进取;缺乏劳动观念、生活独立性差;挥霍浪费,大手大脚;自私自利,不关心他人;蛮横霸道、唯我独尊等不良习惯。

在社会犯罪中的一个重要犯罪趋向—独生子女犯罪开始突出。

家长朋友们可以在网络上搜索一下“青少年犯罪”、“12岁少年弑母”等等,此类的新闻比比皆是。

他们为何如此残忍呢?

在总结他们的家庭教育时,可以用12个字概括为“溺爱娇惯、好逸恶劳、贪图享受”。

因为太多的爱只会让孩子感到索取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天生而来的,无须努力也无须付出。在以我为中心价值观的支配下,他们的心中没有别人,好吃的是我的,好穿的是我的,好玩的也是我的……

在太多的爱中,他们认为学校里和社会生活中所有的人和事都应该像他们在家庭环境里所遇到的一样。在他们的人格心理中缺少爱,缺少同情,更缺少面对问题的勇气和克服困难的决心、意志和毅力,也就是说缺乏作为现代公民应具有的法制观念、道德素质、文化素质、技能素质和心理素质。

他们任性、自由,他们办事从不考虑后果,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难以忍受社会、法纪、法规的限制与社会公德的约束。

溺爱,使他们理性天平失衡—最通俗的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孩子的蛮横无理与父母对他无限的爱,将会构成辛辣的讽刺,真是从“爱”开始,以“罪”告终,这种爱实际上是愚昧的表现。

父母像牛马一样忍受最大的牺牲,娇惯出来的孩子不是家中的叛徒,就是民族的祸害。

人们常说,我是母亲,我是父亲,一切都该让给孩子,为他们牺牲一切,甚至牺牲自己的幸福,这就是父母给子女的最可怕的礼物了。这种可怕的礼物。

可以这样打比方,如果你想毒死你的孩子,你就给他饱喝一剂足量的个人幸福药,于是他就被毒死了。

这段论述足见溺爱的危害性。(点击下面的2阅读了解家长该如何给予孩子正确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