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孩子追星发了狂

原创|2015-12-11 16:04

导语:追星对孩子的成长可以说没有什么好处可言。然而,作为一种时尚之火,它既然在青少年中燃烧起来,要想强行扑灭它是不可能的,最可行的办法还是引导。

有一些孩子,由于对偶像过分迷恋,投入太多的精力,成天想入非非,造成精神涣散,学习分心,给自己的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对于孩子青少年的偶像崇拜,作为家长应当给予正确的引导。

如果孩子过于迷恋某个歌星,那么父母要反思一下是否与孩子之间有层隔阂,是否对孩子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也许,恰恰是现实中的挫折或者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从而导致孩子的:“追星”来寻找精神寄托。

痴迷刘德华多年的兰州女“粉丝”杨丽娟终于在香港如愿同心中的偶像合影,但其父第二天凌晨却在香港跳海自杀。据报道,年近30岁的杨丽娟在1994年一天晚上,突然梦到一幅刘德华照片,两边写着“你这样走近我,你与我真情相遇”,她觉得是缘分,于是开始辍学,“专职”在家迷恋华仔,华仔的照片、海报、录音带从不放过收藏。其父母多次阻止无效,出于对女儿的疼爱,他们由劝说变为支持,筹资供女儿两次赴港、6次赴京“追星”。其父为了让女儿到香港见偶像一面,甚至想通过卖肾筹措费用。此次赴港,杨丽娟同刘德华合影后,还想单独同偶像好好聊天,但此愿望未能满足,其父留下“让刘德华再见女儿一面”的遗愿,跳海自杀。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成为了人们热烈讨论的话题。

孩子追星,家长要保持清醒头脑

自控能力

不正常追星的判断标准

“疯狂粉丝”杨丽娟的行为是一种病态的表现。如何判断追星是否为病态行为呢?其实比较简单,就是看是否影响到了个人正常的生活。对于青少年来说,正常生活包括日常生活和学习,而成年人包括日常生活和工作。如果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因为追星受到了影响,甚至因此不能工作和学习,可以判定这是一种病态的行为,应该及早纠正。

杨丽娟的行为本身不正常。她不考虑这种行为对自己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影响,对于自己追星给家庭带来的种种灾难缺少悔意,甚至亲情的表达也很少。这些都说明她可能存在心理健康问题。杨丽娟十几岁时梦到刘德华,认为与此明星有缘分。一定程度上讲,她是分不清梦幻与现实了,即不能分辨空想的事与现实中的事,这是钟情妄想的表现,可能存在偏执人格。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到底是什么心理问题,需要医生诊断才能做出结论。

看到孩子沉溺于追星,家长要有责任给予提醒和指导,但首先要给孩子理解与尊重。父母不是上帝,不能主宰孩子,青春期的孩子对这一点特别敏感。家长应当做到不去粗暴地否定他们,如果硬要去否定,孩子反而就真的沉溺其中走不出来了,这是孩子受到压抑后必然的心理反应,因为他们要透过自己的亲身尝试证明自己的存在。

孩子一旦迷上某个歌星,会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和他一样去喜欢这个歌星,而且“光环效应”会使他们认为自己崇拜的歌星是最完美的。因此,家长在引导和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应当做到:

一,要引导孩子适度追星。做什么事情都要讲究度,表现太过,这时候,家长就需要为孩子“降温”。

第二,要引导孩子在追星过程中不能迷失自我。要告诉孩子,明星是人,普通人也是人,每个人是不同的生命个体,每个人都有其人生价值和道路,要在生活中炫出真我的色彩。

第三,要引导孩子不但要看到明星成功光鲜的一面,更要看到其光环后的艰苦奋斗,以此激励孩子以明星为榜样,从而在自己的学习中也不断奋斗,通过奋斗走上成功之路。

智择优教育国家二级心理专家杨达老师指出:一个正常的追星者应该是有自我控制能力的人,知道追星不应该过分执蓍。知道生活、学习和工作是首要的,追星是次要的,不因为追逐偶像而放弃自己应该做的事。极端的追星除了杨丽娟这种情况外,还可能由其他原因导致。但只要是影响到正常生活,就应定为不正常行为。与其激起孩子的叛逆心,倒不如家长放开心胸,给孩子空间,陪伴孩子面对人生探索的阶段和目标。青少年追星属于正常现象,只要追星有度,所追的“星”自然而然会成为其人生道路上的楷模、榜样,从而将追星的热情转化为自己奋斗的动力。

延伸阅读:

厌学专家:8个方法把逃学的孩子领回学校

家长运用“心理换算”改变孩子的厌学情绪

家长课堂:面对女儿的厌学情绪,妈妈应该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