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青春期女孩离家出走 潼南公安连夜找回
网络整理|2017-05-30 08:20
5月8日18时许,谭某报警称:
其13岁的女儿周某某是潼南某中学初一学生,因5月7日晚在家沉迷电视被其说教。
5月8日15时给其发了一条“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不会回家”的短信后关机,女孩离家出走。
接报后区局按照《失踪失联人员案(事)件处置工作流程》立即开展工作。
通过调查走访、调取周边监控和相关信息、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向老师同学了解情况等工作,都毫无进展。
由于是13岁的女孩离家出走,侦办民警及家属甚是着急。
于是民警谢源元、明志东、周翔决定带派出所工作人员兵分三路在整个潼南城连夜找寻。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5月9日8时许他们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女孩在潼南桂林街道办事处一小区出现过。
他们继续在该小区调查走访。侦办民警加班加点,不眠不休近20个小时。
终于于5月9日15时许在周某某一小学同学家中将其找到。
潼南公安提醒家长:在与正处于青春期、叛逆期的孩子相处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尤其是女孩离家出走应该给与更大的关注。
不去做道德判断、多包容理解、多陪伴少责怪、学会倾听、尊重孩子、作正面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