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七旬老人拐卖妇女 拿“智障妻”作为生产工具

网络整理|2017-06-08 08:20

广东一名古稀老人购买精神病人做妻子,生育一子后竟将妻子转卖给他人,荒谬绝伦。

广东五华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涉案老人吴某犯强奸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

老人虐待妻子拐卖妇女有家庭暴力.jpg

年过七旬的老翁吴某,年轻时曾与一女子成婚,但双方未生育子女,为此抱养了二个女儿,后经法院判决离婚。

婚姻破裂的吴某心心念念的一直都是延续香火,老有所依。

于是,在2010年的一天,吴某以3000元的价格从魏某、叶某(另案处理)等人手中购买到智障女孙某做老婆。

当时,孙某的父亲曾闻讯前去吴某家想要带回孙某,但由于孙某从小缺乏父爱,父女关系恶劣,导致孙某惧怕父亲,不愿随他回去。

2011年10月,吴某与孙某生下一个男孩。

两人生活了三年后,吴某开始嫌弃疯疯癫癫的孙某。他此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强奸罪和拐卖妇女罪

后偶然得知外村的谢某正在为自己的儿子何某(精神分裂症患者,另案处理)找儿媳妇,就通过媒人介绍后见面,何某对孙某甚是满意。

于是,在2013年的一天,狠心的吴某以70OO元人民币将“智障妻”孙某当做商品一样,转卖给何某为妻。

可是,孙某不愿与何某过日子,期间经常离家出走,何某母亲谢某担心孙某走失。

就叫媒人把孙某送回吴某家中,吴某也把钱退还了回去。经鉴定:孙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性自卫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与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无性自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

且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精神病妇女,究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和拐卖妇女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鉴于吴某犯罪时年纪较大,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