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抢救视频:离家出走半路晕倒 男子拍视频救人

网络整理|2017-06-08 08:19

热传视频是这样的——

近日,一段片长2分45秒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转发。

视频显示,5月18日中午,两名男子发现一名赤脚、衣衫不整的女子晕倒在路边玉米地里,神智昏迷不省人事。

家庭矛盾离家出走晕倒被拍抢救视频.jpg

“你怎么了?”一名穿T恤的男子上前询问,“有没有气?”

摄像男子问到,T恤男子上前掐住女子人中,女子苏醒了,却一直不说话,只说了一句“水”。

两名男子随后找来矿泉水给女子喝,还找来太阳伞为女子遮挡太阳。

随后,其中一名男子对女子进行紧急救援,并拨打110、120求助。另一名男子则用手机将这一过程拍摄记录了下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女子与丈夫吵架离家出走

成都商报记者从医院及警方了解到,获救的张女士系从外地嫁到德阳,前段时间,张女士觉得待在家闲得无聊,想开个店。

然而丈夫担心她太辛苦,没有同意此事。两人因此吵架,性格倔强的张女士负气离家出走。

搭乘中江到德阳的客车,在刁桥村附近下车后晕倒在路旁玉米地里。事发当晚,在医院经过治疗,张女士生命体征平稳后自行出院。

路遇衣衫不整的年轻女子晕倒在地,救不救,怎么救?

德阳的两个大男人有点纠结。最终,他们采取一人急救并拨打120,一人拍摄视频用于取证的方式,把这位女子送上了救护车。

随后,其中一人把救人视频发到一个工作微信群。没想到,一传十、十传百,这个视频被网友疯狂转发。

有人对他们的行为点赞,有人质疑他们作秀,还有人认为他们侵犯被救者隐私……

5月22日,来自德阳市人民医院的消息称,获救的张女士无生命危险,事发当晚已出院。但两位施救者依然身处舆论漩涡。

为避免纠纷,边救人边拍摄视频用于取证

做好事的两名男子,他们是德阳市旌阳区东湖乡刁桥村村支书付兴川和民兵连长罗琦。

“当天非常热,最高气温超过30℃。”5月22日,付兴川和罗琦开车沿德(阳)中(江)公路巡逻秸秆禁烧情况。

上午11点40分许,当车行驶到刁桥村3组的时候,发现一名女性侧躺在路边的玉米地里,一动不动。

“是不是出了啥子事?”发现这一情况后,付兴川示意罗琦减速停车。下车后,两人发现女子昏迷不醒。

救,还是不救?两个大男人犹豫了,“救人要紧,但还是要留个证据。”

两人决定,人必须救,但为了不必要的纠纷可以拍摄救人画面留存证据。

于是,罗琦用手机摄像记录,当过兵的付兴川则用在部队学到的急救知识,掐了女子的人中,女子渐渐有了意识,不过仍很虚弱。

于是,他们一时间拨打了120。这时,,女士用微弱的声音说要喝水。

“我们喊附近村民拿矿泉水过来给她喂了些水,并对她进行了简单的应急处理。”

付兴川将女子从地上微微扶起,并让路人拿来巡逻车上的伞给女子遮阳。

事后,付兴川和罗琦了解到,在他们之前曾有人开车路过此地,有的停车看了一下,有的直接驾车离开。

“当天有几拨人路过,都不敢去救,估计是怕被赖到身上!”环卫工何贤琼说。

律师:拍摄视频用于取证不构成侵权

对此,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蒋健认为,“是否侵权主要看拍摄和发布的动机。”

该案例中,视频拍摄者罗琦拍摄视频用于取证,证明救人一事的前因后果,不存在侵权行为。

如果救人者将视频发到工作群,目的是为了帮忙寻找女子家人,并不构成侵权,但以其他目的和心态转发和传播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一些网友如果以“看热闹”的心态转发和传播,同样属于侵犯他人隐私。

不过,蒋健也表示,对于转发者的动机,究竟是“看热闹”还是帮助寻人,很难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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