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何成了双刃剑?

原创|2015-10-29 13:14

导语: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未成年保护法》让这些有了问题行为的孩子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而劳教制度的废止更是让全社会拿这些孩子没办法。

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升高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增长加速,其中未成年的犯罪率更是让人咋舌。到底是为何越来越安稳的环境之下滋生的犯罪渐趋低龄化?

根据去年在12个省区开展了一年的调查研究,调查对象范围为管教所中的未成年犯、社区服刑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学生和普通学校学生4类。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仍是严重的社会问题。调查显示,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趋于低龄化。对14-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调查结果显示,约35%是16岁犯罪,31.2%是15岁犯罪,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所占比例有所增加,达到20.11%,而在2001年,14岁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为12.3%。

法律的空白变相催升未成年人犯罪率

2015年10月18日,湖南邵东中小学生三人刘某(13岁)、赵某(12岁)、孙某(12岁)预谋去新廉小学对在校教师实施抢劫并杀死受害人,因三人均未满16周岁刘某等3名未成年嫌疑人被移送工读学校。

2015年9月27日南昌初中女生99秒被扇32记耳光鼻子流血,而打人者因为未成年,最终也只是由家长赔钱了事。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无论是杀人抢劫还是暴力侵害,这些罪犯最终都因为未满14周岁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孩子懂得了利用自己的年龄优势。《今日说法》曾经有一期节目说得就是一个未成年人盗窃团伙的故事,他们的平均年龄只有12岁。在民警询问他们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之时,他们的回答令人惊心。他们称自己未成年,反正不会被判刑,也不怕被警察抓住。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谁?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总则里的一段话,原本这部法律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设立的,但现在已经成为某些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法律本身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在于某些人利用法律漏洞为所欲为。那些真正应该受到保护的青少年反而受到侵害。面对日趋增长的犯罪率和犯罪低龄化,法律条文是否也应该与时俱进,这是值得全社会思考的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无非是家庭和学校教育出现问题

家庭教育原因: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性格及行为的基础。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

学校教育原因: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目前中国的学校依然是奉行应试教育,学校的评比和教师水平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而一味追求分数则会使学习好的孩子受到老师青睐,成绩不好的孩子则往往放任自流,甚至受到歧视、排挤。好学生一旦考试落榜,则感前途无望,万念惧毁;差学生则破灌破摔,厌学、辍学,这两种情况都容易出现问题。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结语: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并不是单纯修改一个法律就能解决,正确的家庭教育才是培养一个孩子健全人格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