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少年管教所与专门矫治教育有什么区别?
原创|2021-04-20 17:10
针对未成年犯罪,少年管教所与专门矫治教育有哪些区别呢?
什么是少年管教所?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少年被判处徒刑或拘役的,由少年犯管教所管教。
少年犯管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简称少管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
在收容管教期间内,少年犯管教所会针对少年犯的特点,让他们从事些轻微劳动,再进行鼓励、感化的方法,对他们的心理和生理特点进行全方位的改造。
什么是专门矫治教育?
专门矫治教育是学校教育体系,曾经的工读学校便是专门教育的前身。
以前的被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和已判决的少年犯在同一场所看管,在同一个封闭式环境教育,很容易混同教育,而在的专门矫治教育,就避免了这种弊端,也更适合未成人的身心发育,还可以更好的和常规中学进行对接。
其次从前的收容教养期限最多是3年,而专门教育可以持续教育到高中。
现在有很多民办的专门矫治教育学校(又名全封闭式学校、特训学校、戒网瘾学校),条件都很好,在规模大的学校,还分为中学部、高中部,学生可直接在学校里面升学,还有的全封闭式学校可以直接上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工作技能,从问题少年入学到踏入社会工作,是专门矫治教育比收容教养更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