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辍学少年组建红玫瑰社团,350多人打架斗殴无法无天

原创|2015-07-01 10:14

16岁的辍学少年王某组建“红玫瑰”社团,在短短3个月内招募了350多名社员,并自封“玫瑰之主”,组织社员们聚会、拜堂、站场、打架斗殴,甚至致人轻伤。考虑到王某属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近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届满,王某被该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红玫瑰”社团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团?实施了什么违法犯罪行为?王某又是如何一步一步成为“玫瑰之主”的?

虽然多名社团成员称“玫瑰之主”就是王某,王某却一直矢口否认。“一个16岁的少年会是‘玫瑰之主’吗?”罗怀公当初也很是疑惑。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证据将“玫瑰之主”的身份指向了王某,最终,王某坦承了一切。

王某生于邹城,家庭条件很优越,父亲是律师,母亲是家庭妇女,还有一个姐姐,自幼就备受疼宠。在王某父亲眼中,王某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据王某父亲介绍,王某原来经常喊家在农村的同学来家里吃饭,还把住校同学的衣服拿回家洗。

然而,父母离异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父母离婚后,王某跟着母亲生活。王某觉得是父亲不要这个家了,心里充满不理解和埋怨,对父亲的话也听不进去,久而久之就产生了自卑逆反的心理问题。

王某越来越不愿意回家,经常跟几个要好的同学、朋友在一起吃喝玩乐,彻夜不回。一次看电影时,影片中的帮派老大很是威风,令他心生羡慕。“我也可以成立一个社团,当老大。”就这样,王某创建了“红玫瑰”社团。

不知道该说王某聪明还是傻,他原本有着跟同龄人一样的幸福与快乐,而家庭的变故让他平静善良的心发生了变化,从而走上歧途。

父母离异,对孩子的不利影响是无容置疑的。但是当婚姻关系实在无法维持时,不离婚孩子仍然会受到伤害。有些夫妻,离婚前大打出手,但离异后,却能常常心平气和地一起讨论孩子的问题。有些家庭的父母离异,反倒给孩子创造了一个安宁的环境。所以绝不应一味反对父母离异。部分父母离异的孩子仍然能够健康成长,而且他们比其他孩子更自立,更懂事,更能吃苦,更体贴父母,学习成绩也很好,性格看上去也开朗大方。这是因为他们的父母虽然离异了,但对孩子的爱没有改变,并且离异的父母双方能够理性相处,允许对方关心孩子。所以,父母离异是否会伤害孩子,还要看是怎样的父母,以及离异过程中及此后怎样和孩子相处、交流,是给孩子积极的心理暗示还是消极的心理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