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不是作秀 不该停留在“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我就知道会有相关新闻爆出来,果不其然,中国的媒体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先是出现这条:广东省实验学校初中校区的同学们齐聚在一起,利用晨读的时间高声诵读宪法,领会宪法精神。不过三个小时后,麻溜的我又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小学宪法晨读 “宪法”读物热销,中国法制出版社加紧印刷《宪法》。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每年国家宪法日这天中小学都要组织程晨读,上一节宪法教育课,请问,晨读有多久?一节课有多久?宪法涉及到多少内容?一年一次,今年学的明年还记得吗?一年级学的到了初三还有印象?
原谅笔者放荡的思想,相关部门每每颁布的政策都让人有种作秀的感觉。之前就大学生掏鸟被判刑10年半事件,笔者说过,中国的法制教育空白范围很大,需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所以对中小学学习宪法这事我挺赞同的,真想回到小学让学校给我普普法。
我不赞同的是,一年的学习周期实在是太长,而且特意规定在宪法日这一天学习,除了催热了相关宪法读物的畅销,我实在是看不到很明显的效果。也许你说这效果是短时间看不到的,那我问问,你还记得你一个星期前吃的早餐是什么吗?
法制教育不是作秀,不是用来上头条抢版面的,而是在切切实实的融入到学生的实际学习生活:图书角可以放置法律读物,春游秋游组织去看守所参观,每周来一次法律宣讲课···从小处做起,积少成多,让孩子从小就建立起对法律的畏惧心理,踏踏实实把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做好,这才是一个学校该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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